一則關于上海疫情期間某食品經營者以175萬元銷售額獲利150萬元的新聞引發廣泛關注。這起事件不僅暴露了特殊時期市場秩序的脆弱性,更折射出部分經營者社會責任與商業倫理的缺失。
事件背后的數字警示
根據公開報道,該經營者通過高價銷售食品,在短時間內實現了驚人的利潤率。若以銷售175萬元獲利150萬元計算,其利潤率高達85%以上,遠超食品行業正常水平。這種在民生必需品上的暴利行為,無異于趁火打劫,嚴重違背了市場公平原則。
特殊時期的特殊責任
疫情期間,食品作為基本生活物資,其供應穩定和價格合理直接關系到社會秩序與民生安定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多次強調,不得哄抬糧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價格。而個別經營者卻利用供應鏈緊張、消費者焦慮心理,將食品作為牟取暴利的工具,這種行為既違背了商業道德,也觸碰了法律紅線。
監管利劍如何出鞘
面對此類事件,監管部門已迅速行動:
- 快速響應機制: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后立即展開調查
- 從嚴從重處罰:根據《價格法》和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》,哄抬價格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
- 信用懲戒聯動:違法經營者將被列入失信名單,面臨多部門聯合懲戒
構建健康市場生態的長遠之道
要杜絕此類現象,需要多方協同:
企業自律:食品經營者應樹立正確的義利觀,認識到在特殊時期保障基本民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。
行業規范:相關行業協會應制定應急時期價格指導原則,引導企業合理定價。
消費者覺醒:消費者應提高維權意識,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及時通過12315等渠道舉報。
技術賦能監管:利用大數據監測價格異常波動,實現智慧監管、精準打擊。
##
疫情如同試金石,考驗著每個市場主體的商業倫理。175萬銷售額獲利150萬的極端案例,警示我們必須筑牢價格監管的防火墻,完善應急狀態下的市場調控機制。只有讓誠信經營者得到回報,讓違法奸商付出代價,才能構建一個既充滿活力又規范有序的食品市場生態,讓人民群眾在任何時候都能買得放心、吃得安心。